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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处理员工口头提出离职

2023-03-03 14: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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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3 回复

专业分析:

员工口头提出离职时的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对员工提出离职的形式做了规定,应以书面形式。实践中,很多员工都是通过口头方式完成离职的,但是用人单位一定要及时作出处理,如果口头提出离职的,一是可以要求员工及时补上书面离职申请及手续,二是可以对口头离职的内容进行确认,比如通过录音的形式。因为用人单位作为用工管理方,对离职的举证责任更大,一定要对员工口头提出离职及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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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职工离职的,需要与单位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单方面离职的,则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后离职,如果是试用期员工的,则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 但如果员工是因为单位存在以下原因离职的,则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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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人员的工作交接: ①已经受理的出纳业务尚未填制收、付款记账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本人印章; ③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说明;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记账凭证、现金出纳登记簿、银行存款日记账、财务专用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会计主管章、现金支票簿、转账支票簿、现金、有价证券、有关空白凭证、空白账表、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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