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二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5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85%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
针对工伤二级伤残等级标准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具体计算标准的是: (1)残疾赔偿金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2)误工费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被扶养人生活费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4)住院伙食补助费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5)住宿费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等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