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要减名可以通过房地产权赠与、买卖两种方式。一是赠与。即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办法减名。许先生和其父母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市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完成减名手续。如资料齐全,市国土房管局可以在1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地产权证。二是买卖。假设不愿赠与,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出。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市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如资料齐全,市国土房管局可以在10~15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地产权证。需要注意的是,买卖需要收取双方各3元每平方米的房屋交易手续费、契税等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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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办理房产证除名的,当事人之间要先签订好买卖或者赠与协议,签订好协议之后再将其拿到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最后,可以带上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公证书等资料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房产证除名办理。
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对房产证进行更正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第一、房产证。第二、证明确实属于登记错误的材料。第三、其他一些必须携带的材料。第四、经不动产登记机构确认为确属于错误,即予以更正。如果不动产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事项无误,则不予更正,并书面通知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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