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案情介绍后,第一感觉这位先生或小姐犯了常识性的逻辑错误。是啊,我们11个人明明按国家拆迁政策享受补偿标准,如对另外3个人给予补偿岂不是没完全享受到拆迁补偿标准,这损失找谁要去?难道不应该找拆迁公司?(1)拆迁公司是按国家政策以户口人头发放补偿标准的,如对不在这套房屋户口里的另外3个人同待遇补偿,那么拆迁公司以什么标准发放补偿和这补偿款又从那来?(2)如果国家拆迁政策不以房屋户口人头作为补偿标准而以产权所有人的房屋面积作补偿标准,你认为你们11个人还能每人享受到这10万元吗?你们11个人补偿得到的110万都应该归你们的外公、外婆呀。实际上户口是没有价值的,房屋才有价值。正是国家拆迁政策为了平衡各方利益才制定以户口人提作为补偿标准,只要户主同意直系亲属都可以迁进来,你们这11个人才能享受到了户口价值。(3)同样的,作为你外公、外婆另外的3个人子女仅仅户口不在里面却没享受到任何待遇,现在他们3个人以继承遗产提出诉求,你认为法院的判决会有什么不妥?(4)所以啊,你根本没有损失,相反沾了政策的光。怎么说,你外公也有一点点遗产吧?都是直系亲属得到点补偿不为过吧?
针对拆迁不合理找哪个部门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
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监督与指导的职责,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