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致轻伤现关看守所,已经赔偿得到了对方谅解,但是现在办不了取保候审,可能是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针对打人致轻伤关看守所已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是因他人侵犯而致受伤的,应该按照民事法律进行赔偿,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者可主张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打人致轻伤的,打人者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民事赔偿方面,打人者侵犯对方的民事权利,应该根据双方在纠纷中各自所负的责任来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