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经监狱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如果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法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减刑的条件和程序。《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七十九条【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针对监狱服刑期间怎么减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判刑后在监狱减刑需要符合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
如果累犯在监狱表现好的,可以减刑,累犯并不是限制减刑的情形。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