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一条恶意欠薪罪,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本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当事人基本上有支付劳动报酬的能力但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2、数额较大,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定义还未明确规定,一般根据相关的司法实践来看,涉及数额为5000到10000的均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也就是经过政府机关干涉但依然不支付的。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俗称恶意欠薪罪,在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前,叫做恶意欠薪罪,而如今却被称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只有具备以下三个方面才构成恶意欠薪罪,因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当事人基本上有支付劳动报酬的能力但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2、数额较大,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定义还未明确规定,一般根据相关的司法实践来看,涉及数额为5000到10000的均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也就是经过政府机关干涉但依然不支付的。在遇到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时,劳动者正确的做法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进行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在此,建议各位老板不要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毕竟善待员工就是善待自己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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