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如下。 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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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人申请贷款担保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1、个人贷款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借款人、配偶复印件); 4、非本地户籍人士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复印件); 5、未婚证明(公司或街道开具证明); 6、结婚证书(复印件); 7、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8、配偶同意贷款证明书; 9、配偶同意房产抵押的证明书; 10、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申请人收入证明(公司出具证明); 11、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3、《代码证》(复印件); 14、《验资报告》(复印件); 15、《公司章程》(复印件); 16、年度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17、公司上个月完税证明(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复印件)。
不一定。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 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目的是控制贷款风险。 但经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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