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

2022-03-19 19:10:18
推荐答案

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9 回复

专业分析:

范本如下: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订立: 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C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B,一位中国籍自然人,其住所在: 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 A公司、C公司、B等于_______年共同发起设立了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 B系C公司职工,其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A公司签署了一份《资金占用协议》,依据该协议:A公司向B提供借款人民币______万元(下简称“借款”),B以借款购买股份公司______万股股份;B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向A公司归还借款并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共计人民币_____万元; A公司与C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A公司以人民币_____万元受让C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中的______万股,A公司由此成为C公司的债务人; 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基于其他事由,B对C公司享有人民币_____万元的债权; 各方拟依法抵销相互之间的上述债务; 故此,各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债务抵销协议如下: 第一条债务抵销 1、各方同意,各方相互所负的下列债务于本协议生效之日抵销: (1)A公司就受让______万股股份公司股份向C公司所负债务人民币_____万元; (2)C公司基于其他事由向B所负债务人民币_____万元; (3)B就借款及资金占用费向A公司所负债务人民币______万元。 2、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债务抵销完成后,A公司对C公司的债务、C公司对B的债务、以及B对A公司的债务均全部消灭。 第二条陈述与保证 1、各方同意,本协议构成各方有关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各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任何协议、谅解和/或安排。 2、各方承诺并保证,本协议系各方就本协议主题事项所做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任何与本协议规定相抵触的事实,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及股权登记,均不得取代各方在本协议中的意思表示。 3、各方分别向对方承诺和保证,其对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安排与规定均予以严格保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各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2、本协议第2.3条和第3.1条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依然有效。 第四条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争议各方具有最终的约束力。 3、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三份,A公司、C公司和B各执一份。 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公司(公章):授权代表:B公司(公章):授权代表:C公司(公章):授权代表:

展开更多

针对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股东转让协议书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1、一般条款,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等; 3、出让方情况,出让方持股数量、所占比例,转让决议和授权决定,转让的股份和权益内容; 4、受让方情况,受让方的主体适格,受让股份的决议和授权决定真实、合法,无行业限制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5、双方的权利义务; 6、股东会决议情况; 7、其他约定。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本股权投资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15年月日在中国市订立: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公司”)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注册地在,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公司原股东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需引进甲方作为战略投资者。甲方愿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xxxx公司。 2.原始股东一致同意甲方以增资形式向目标公司募集资金人民币万元。增资完成后,甲方占增资后的目标公司股权。 3.目标公司与原始股东已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投资人募集投资款,而投资人在对公司法律、财务、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的前提下已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目标公司增资。 为此,各方根据《公司法》、《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等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章释义及定义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否则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关联方”指就某一人士而言,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控制该人士、被该人士控制、或与该人士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其他人士。 “工商部门”指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在当地的分支机构,试上下文而定。 “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指公司及各原始股东在本协议中向投资人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指投资人和公司共同指定的审计机构按照中国通用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的公司实际税后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准)。 “经修订的公司章程”指由原始股东和投资人于依据本协议约定,在投资人出资到位后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同时修改的公司章程。 “权利负担”指质押、抵押、担保、留置权、优先权或其他任何种类的权利主张、共有财产利益或其他回购权,包括任何对于表决、转让、或者行使任何其他性质的所有权的任何限制,但除了所适用的法律强制性规定外。 “认购”指投资人或者其确定的最终投资方根据本协议对新增股份的认购。 “投资人保证”指投资人在本协议中向公司及原始股东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工作日”指除周 六、周日、中国国务院指定的法定节假日以外且中国的商业银行开门营业的任何一日。 “重大不利影响”指公司的销售收入、净资产、利润等发生超过20%的减少或下降,或对公司的业务前景(财务或其他)的重大不利影响,无论是否来自供公司的通常商业过程的交易。 “上市”指公司通过 ipo、借壳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使得公司直接或间接参与资本市场,公司股东因该等上市行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和“万元”。 第二条解释 (1)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提及下述用语应包括以下含义: 提及“法律”,应包括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政条例、地方规章(包括不时做出之修订)的任何规定; 提及“一方”时,应在上下文允许的情况下包括其各自的继任者、个人代表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提及“包括”应被理解为“包括但不限于”。 (2)本协议包含的目录和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应被用于解释、理解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本协议规定的含义。 (3)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提及条款、附件和附录时指本协议的条款、附件和附录,且提及任何文件,均包括对该等文件的任何修订、补充、修改、变更。本协议各附件及附录以及根据本协议规定或为实现本协议的目的签署其他文件,在此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各方已共同参与本协议的协商和起草,对本协议中各方存在歧义或者不明之处已经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本协议不构成格式文本,且一方不得以未参与本协议的起草、讨论或者对本协议约定事项存在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本协议或本协议中个别条款无效。 (5)原始股东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为实现本协议约定,投资人有权要求原始股东中的一方或三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二章增资 第三条投资方式 (1)各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募集投资款人民币万元。 (2)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投资人特此同意以现金方式出资,目标公司特此同意接受投资,且该等新增股份及其所代表的所有者权益应未附带亦不受限于任何权利负担(本次增资称为“本次交易”)。 第四条投资对价 本次甲方投资总额为 27,000万元,占增资扩股后的目标公司15%股权。 第五条投资款的支付 各方确认,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或者投资人同意豁免下列全部或部分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投资人应将投资款汇入指定账户: (1)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全部实现; (2)投资人聘请的法律顾问为本次交易出具了重大风险的法律意见书; (3)完成关联方的清理工作,包括注销无实质业务的关联方以及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关联方整合进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4)至投资人缴款日,各项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均真实、完整、准确且无误导性; (5)至投资人缴款日,公司和各原始股东履行及遵守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要求其履行及遵守各项协议、义务或承诺; (6)至投资人缴款日,公司未发生任何在业务、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诉讼、前景或条件等方面的重大不利变化。 第六条支付后的义务 公司应在投资人缴纳出资后及时完成以下事项: (1)自投资人缴纳出资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司应向投资人出具由公司董事长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出资证明书,并将投资人加入股东登记名册以表明其对股权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权利和利益及正式注册为公司的注册股东。 (2)自投资人缴纳出资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司应于相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 第七条优先认购权 (1)当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包括其他第三方以增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时,各方有权按其各自的出资比例优先认购公司拟增加的注册资本,但是以下情形除外 (1)公司资本公积或法定公积按股东出资比例转增注册资本;以及 (2)经过股东会批准,公司为收购的目的发行新增注册资本。 (2)若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优先认购权的,其他各方可再行认缴该等未经认缴的拟增加的注册资本。 第八条优先购买权 (1)如果公司原始股东(“转让方”)欲将其在公司全部或部分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拟受让方”)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等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2)转让方在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向公司其他股东(“非转让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列明 (a)拟转让的股份数量; (b)拟转让价格或价格确定方法; (c)拟受让方的身份或确定受让方 方式;及 (d)其他条款和条件。非转让方享有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如果在转让方发出转让通知的30日内,非转让方未发出书面同意或未通知转让方其选择购买全部或者部分拟转让股份的,则视为非转让方放弃该次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任何未履行上述程序的股份转让均属无效。 第九条共同出售权 原始股东及投资人需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1)如果转让方欲将其在公司的标的权益转让给任何拟受让方时,若非转让方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以购买全部拟转让股份,则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非转让方应有权按比例同转让方一起向拟受让方转让该非转让方持有的公司股份。 (2)转让方拟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范本下载推荐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