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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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以下情况: 1、开叉车撞人,如果开叉车的司机是受雇于单位,则应当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开叉车的司机是受雇于个人,则应当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3、双方对赔偿纠纷,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首先单位明知你没有叉车证,还要求你开叉车,应承担责任。要求你进行赔偿是不合理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另外叉车属于特种设备,而叉车司机则属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根据我们《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相应工作。对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将会处于2000--20000元不等的处罚,节严重的或者是导致重大事故的,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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