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人身意外保险,就是指在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发生意外情况,不仅可以帮助我们脱离困境,还能得到相应的赔偿,不至于人身财产都蒙受巨大的损失。用户购买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那么就意味着在这一整年的时间里,无论遭遇什么样的意外,都会按照合同内容得到相应的赔付保险金。意外伤害主险150元/年(附加险140元/年),保额10万,保险责任:1、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的。2、意外伤残保险金(1)按“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10%-100%赔付,(2)按“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50%-100%赔付。3、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特别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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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或永久致残,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的一种保险。 (一)保险金的给付: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 (二)保费计算基础:意外伤害保险的纯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算的。 (三)保险期限: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较短,一般都不超过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 (四)责任准备金:年末末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保险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计算。
交通事故意外保险的赔偿。如下:1、保险人在意外险责任范围内,负责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责任;2、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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