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安机关主动取保候审的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保释制度具有重要的权利保障功能。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羁押固然有利于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但同时也要看到羁押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手段,它会造成对人权的严重侵害,因而是一种极具危险性的制度。 2、保释制度的另一优点在于对国家资源的节约。 3、大量的犯罪嫌疑人审前被集中羁押在一起,势必会造成犯罪习性的交叉感染,那些主观恶性小、甚至可能是原本无辜的犯罪嫌疑人,因处于和累犯、惯犯一同羁押的环境中而潜移默化地发生思想改变,这无疑是与教育改造的初衷相背道而驰。
公安主动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为监督公安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期限执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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