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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孩子一直由姥姥抚养,我不同意,可否要回孩子抚养权?

2019-04-15 15: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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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刚律师

2019-04-15 回复

专业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不直接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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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一般来说,孩子的抚养权应当属于其父母,但是在发生法定情形时,孩子的姥姥,即其外祖母也能取得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孩子的父母应当都已经死亡或者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其次孩子应当还尚未成年;最后孩子的外祖母需要具有一定的抚养能力。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有。孩子的姥姥和姥爷对孩子是有抚养权的。但是姥姥和姥爷的抚养权是有生效条件的,那就是孩子的父母双方已经去世,或者父母双方无法抚养该孩子。如果孩子的父母尚且有一方还没去世,并且愿意抚养该孩子,那么孩子的姥姥和姥爷就没有办法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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