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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劳动局投诉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3-08-13 20: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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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3 回复

专业分析:

通过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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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去劳动局办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的,一般要符合下列条件: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不得损害对方利益。 劳动者预告解除的,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的,需要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而用人单位存在危害劳动者生命安全行为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过失性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须事先通知即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职工的行为。 无过失性辞退是指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和客观情况的需要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用人单位可以向对方提前通知后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职工的行为。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原因,裁减人员方案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修改并且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的,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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