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针对夫妻一方在异地有一方在当地可以起诉离婚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夫妻双方都在外地的情况下,一般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如果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且在外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并且办理居住证的,可以到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且在同一个城市的,并且办理居住证的,可在该城市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一方在外地居住未满一年,另一方可在其原来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