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年11月23日发布)指出,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包括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个人,在权利人单位就职的职工)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在实践中,第三人的行为可能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
针对什么是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商业秘密行为;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合法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行为;有过错的第三人的获取、使用或者披露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不仅会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会极大地破坏整个市场竞争环境和竞争秩序。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