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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死后土地归谁?

2022-05-03 12: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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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03 回复

专业分析:

责任田由村集体收回。 责任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子女也不能继承)。 责任田是集体分给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以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五保户是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其责任田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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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五保户死亡后,责任田不发生继承。责任田属于集体所有,是集体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的,土地在继承期限内可以由同一家庭本村农业户籍人员继续使用,村民离世了承包合同也就终止了,责任田没有继承权,村集体可以收回再发包。但对土地上的收益的农作物,有权进行继承。五保户的遗产由村集体继承。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低保户死后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宅基地是从村集体说有的土地,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予以继承。所有的村民对于宅基地都是只享有使用权而布局具有所有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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