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区别?,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适用条件不同 1、取保候审: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⑤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2、监视居住: 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 ⑤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二、执行地点不同 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 而监视居住除了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区别主要在三个方面:1、适用条件不同。一般而言,监视居住的嫌疑人比取保候审的危险性较大,符合逮捕条件的同时,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2、申请条件不同。监视居住不能申请。3、执行地点不同。取保候审执行地点为嫌疑人居住的市、县;监视居住执行地点为嫌疑人自己的住处,若没有住处可以指定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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