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夫妻双方出资买房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如何分割,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的分割: 1、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 3、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婚前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一般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的。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是按照物权登记作为产权认定的主要依据的,所以如果是双方名下的房子,那么双方都是这个房子的权利人,都拥有这个房子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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