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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中装修物没有约定装修价值怎么办?

2022-11-13 08: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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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3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2)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a、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b、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c、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d、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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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除另有约定或者可以拆除的以外,承租人不得要求出租人承担装饰装修费用。如果合同提前终止,一般由违约方承担一部分装修费。出租人同意利用承租人装饰装修的,需对承租人予以补偿。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由承租人承担装修费,还需承担侵权责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如业主可以提供口头约定的录音证据,则算违约,否则不算违约。实践中,这种可以算是违约,但要维权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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