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法定程序是: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针对什么叫假释?假释的条件都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假释的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累犯不得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假释适用条件如下: 1.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者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