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是民事诉讼法总则部分第50条赋予当事人的权利,当然也适用于执行程序。因而不仅申请执行人有权委托代理人,被执行人也应当有权委托代理人。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有违法侵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委托代理人有权代被执行人提出异议、申诉等。但是,由于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主要是陈述事实,提供财产状况,履行一定的义务或者忍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不一定有必要委托代理人。即使委托了代理人,由于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最清楚的还是当事人自己,而且被执行人及被执行人的负责人等有义务接受法院对其财产状况等的调查,查明有关案件事实方面需要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负责人直接接受法院询问时,法院还是要直接传唤当事人。
针对法院执行案件可以委托被执行人代理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申请执行可以委托他人代理,但是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办公证事项;但申办遗嘱、遗赠抚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必须亲自到场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申请执行可以委托他人代理,但是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办公证事项。但申办遗嘱、遗赠抚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必须亲自到场由本人办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