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虽然是“调解无效”。“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在调解工作中。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在审判实践中《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因此、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案件。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离婚原因,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而有一些离婚案件。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针对离婚调解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调解的法律结果: 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是:对当事人的法律后果,从结婚时起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始终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相互之间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不承担夫妻义务;对子女的法律后果;财产的处理,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