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可以在其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1、只要当事人的户口还在原地未办理迁移手续的,孩子就可以落户在该住址; 2、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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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责任主体是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一般情况下的部门、单位、个人还有属地都要进行紧密的配合,各负其责,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四方主体的有机统一,权利义务相协调。
“十四五”时期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锚定到二〇三五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综合考虑国内外环境和四川发展阶段性特征,统筹短期和长远,兼顾需要和可能,今后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经济持续平稳增长,保持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与全国差距进一步缩小,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全面提速,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幅度高于全国,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 ——发展活力充分迸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态势更加巩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贡献显著增强,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提升幅度高于全国,建成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 ——社会文明不断进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社会文明风尚更加浓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基本建成。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环境治理效果显著增强,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 ——民生福祉明显提升。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得到更好满足。 ——治理效能显著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更高水平的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取得新成效,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形成。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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