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针对我和我老婆要离婚??现在挣孩子的抚养权??孩子一周岁他就离家出走??现在孩子有两周岁了??还有她没有爸爸妈妈??还有她时不时遇到也点问题就自杀割腕??现在手上都有十几条疤??还有??一点教养也没有??,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爸爸有抚养权妈妈能带走孩子,有下列情的,应予支持。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亲一方因患严重的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的。父亲一方不能尽到父母责任的,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8周岁以上,一切遵循孩子意愿为前提。
孩子抚养权在妈妈爸爸有权利要走。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抚养权的归属还是要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认定,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和保障合法权益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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