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赡养费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特殊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针对索要赡养费的法院怎么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法院支持追索赡养费。父母在向子女索要赡养费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除提供一般证明和证据外,还应根据诉讼请求提供以下必要证据:有赡养关系的证明,如户籍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件;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变更费用金额的,应当提供原调解书、判决书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我国基本实行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如提起诉讼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但对部分特殊情况也规定了“被告就原告”和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的规定。选择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管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