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变更手续: 第一步:公司所在管辖区的工商局领取如下表格: 《登记申请书》,《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公司登记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第二步:按顺序跑四个地方办理所有的手续 1、工商局: 所需物品有:所有填写完毕的表格(就是从工商局领取的表格),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任命决定书,新的,单位公章,原正副本原件。 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就可办理完毕,办理时会通知你领取新的营业执照的时间并给一份回单。 2、税务局: 所需物品有: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新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租房协议复印件2份,房产证明复印件2份,税务登记表三份原税务登记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公章。 3、质量监督局: 所需物品: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 4、开户银行: 所需物品:开户许可证原件,新的营业执照,新的税务登记证,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新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即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及财务章,新法人章,原法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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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要变更法人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公司登记机关会在材料齐全后,三十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准予变更的决定。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依照《公司法》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办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不得高于公司的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当依照《公司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如下: (一)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获得批准; (二)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将其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四)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 (五)创立大会结束后的30天内,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六)在媒体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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