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银行房屋贷款条件,一般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有合法的身份。满十八周岁。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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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贷款的条件是: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后防务评估价50%的首期付款,并同意以所购房屋或提供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同时还应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房产证可以办理贷款的条件:在本市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合法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愿意并有能力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地产抵押;房地产共有人认可其相关贷款和担保,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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