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第二次起诉请问怎样才算有抚养权,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在第一次判决中,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或者是双方经过调解和好了的,如果没有新的情况和新的理由,应该在收到第一次判决书生效了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提起诉讼。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但是,如果说在此期间出现了新情况、新理由,那么,就不受这个时间间隔的限制。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既不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法院盖章的时间开始算,也不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时开始计算,而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
第二次起诉离婚,抚养权是否改判,需要看抚养权人是否尽到了抚养的义务,符合抚养权变更条件的,可以变更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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