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一)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的;(二)违法确定建设工程供热方案的;(三)挪用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供热计量装置和室温调控装置费、供热质量保证金、供热应急资金、供热保障资金的;(四)接到举报、投诉不及时受理,或者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五)违反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检测供热计量产品,增加供热单位负担的;(六)未履行本办法规定其他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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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以下情况下追尾,后车不用负责: 1、前车在掉头的时候与后车发生追尾; 2、压实线时发生追尾; 3、恶意加塞或恶意切线; 4、后车从右侧超车后发生追尾; 5、前车突然急刹导致后车躲避不及而追尾; 6、前车溜车或倒车造成追尾; 7、因第三方导致的追尾; 8、连环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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