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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的手续和流程

2022-06-30 1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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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30 回复

专业分析:

1、协议离婚的,持下列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1)身份证及户口薄 (2)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包括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内容)。 2、诉讼离婚,双方经常居住在上海,可在上海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应提交的材料 (1)民事诉状; (2)结婚证; (3)被告的户口证明、离开户口所在地满一年的证明; (4)子女的出生证、户口薄; (5)房产证、宅基地证、汽车行驶证、购物发票等能够证明财产及债务的材料; (6)以前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证人证言、居(村)委证明等关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材料; (7)证人证言、报警记录、照片、书信、被被告暴力致伤的病历等能够证明被告对离婚负有过错的材料; (8)证人证言、子女意愿等证明子女由谁抚养更有利成长的材料; (9)被告的工资单、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证明被告负担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材料; (10)自己的失业证、患病病历、收入证明等证明自己经济困难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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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1.内地婚烟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2.符合《婚烟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3.在婚烟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婚烟登记员按照《婚烟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烟登记员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员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子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自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烟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烟登记机关核无误后,发给《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并存档。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烟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 (四)至 (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烟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烟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一份并自行保存,婚烟登记处存档一份。婚烟登记员在当事人持有的两份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婚烟登记处xx年月X日”的长方形红色印章并填写日期。多页离婚协议书同时在骑缝处加盖此印章,骑缝处不填写日期。当事入亲自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存档,婚烟登记处在存档的离婚协议书加盖“××登记处存档件××年x月xx日”的长方形红色印章并填写日期。

胡梦蝶律师

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

离婚登记的程序: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签名或按手印;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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