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异地设立分公司流程

2022-11-10 17:13:29
推荐答案

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0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异地设立分公司流程如下:1、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展开更多

针对异地设立分公司流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异地设立分公司流程是: 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时间:如果分公司是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如果分公司不需要批准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提交文件: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备案: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