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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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个步骤。例如:1、要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需要递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开具继承人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房产继承手续。需要递交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应有以下两个程序: 1、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分别是: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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