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黑龙江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2019-05-17 17:33:27
推荐答案

包鸿志律师

2019-05-17 回复

专业分析:

您好,按照规定: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由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审核,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批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十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或者给予相应待遇;   (二)在社会救济、扶贫、以工代赈、生产资料供应、技术培训等方面优先照顾;   (三)农村安排宅基地优先照顾。

展开更多

针对黑龙江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从领证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年各领取二十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或者在领证时按照上述标准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一般来说,奖励金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李梦薇律师

广东宏力律师事务所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从领证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年各领取二十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或者在领证时按照上述标准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一般来说,奖励金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