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籍在册的公有住房拆迁,离婚前一直实际居住。离婚时没有作出处理意见,离婚后房屋拆迁,一方主张拆迁利益可得支持。 二、原告户籍在册男方父亲名下私房内,房屋来源于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亲的私房拆迁安置。原被告实际居住。离婚时,对该房屋主张居住权没有得到支持。 三、不是拆迁私房权利人,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一方主张房屋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支持。 四、私房拆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所购房屋,虽未转移物权归属。但离婚一方主张拆迁利益也可支持。 五、属案外人私产,拆迁补偿按人头固定平方。离婚后,可获等平方的现价补偿。 六、农村宅基地房屋。非建房出资人,作为登记的立基人口,有权主张分割拆迁利益。 七、农村宅基地房屋,建于婚前,结婚时无户籍在册,户籍性质为居民,离婚后主张拆迁利益不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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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暴力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三论是: 1.贞操权究竟是不是一个具体人格权; 2.判决性暴力的行为人以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存在执行难的问题; 3.现行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附带民事诉讼,不能附带精神损害赔偿。
社保的重要性有以下几点: 1、社保具有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 2、社保具有再分配的功能; 3、社保有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 4、社保是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保护器; 5、社保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 6、社保是经济发展的调节器; 7、社保具有促进发展的功能; 8、社保具有防控风险、资本积累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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