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出结果;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针对打架验伤时间限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打架验伤时间限制: 1、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2、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一般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有以下2点。如下:1、公安机关认为该打架性质的案件,构成立案标准的,要在受理案件后的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并且需要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2、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一般会在受委托之时起的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天内出具鉴定文书。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