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入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入对被拆迁入给予补偿。被拆迁入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入应当对被拆迁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入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由此可见,根据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可以看出,被拆迁入与房屋承租人就已经签订的租赁合同达成解除关系协议的,或虽未达成解除租赁合同关系协议,但对承租人给予了妥当安置或产权调换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的,由拆迁人对被拆迁入给予补偿。同时,拆迁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迂入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针对拆迁房屋被拆迁人承租人应如何补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拆迁对承租人怎么补偿,应当以租房合同的约定为准。一般承租人是无法获得拆迁补偿的。出租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房屋如在租赁期间拆迁,会给予承租人适当补偿,那么承租人能获得补偿。 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承租人的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替代租赁房屋的租金价差损失补偿费用、房屋装修补偿费用、安置补偿费用、搬迁补偿费用、困难补助和奖励补偿费用、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用、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费用。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