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在公证处不可以办理,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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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过户不一定要公证。法律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等公证事项。这也就是说,遗产过户的公证并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一般必须本人到场。如果本人不能到场,则要办理委托公证手续。办理委托公证,需要委托人亲自到场,提供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下: 1、买卖双方达成共识,买家对房屋状态表示许可,对房屋价格认同;卖家对房屋价格认同,对买家支付房屋款项的方式表示赞同。之后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将合同交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双方携带准备好的资料、证明以及公证合同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注意这里只是申请办理过户,我们需要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上去,将房屋的出售价格申报上去,然后等待审核。 3、得到房管局的许可之后可以缴纳税费了,税费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必须的一笔开支,缴纳完成之后获取交纳的证明。带上交纳税费的证明和相关资料来到房管局,这次就可以领取到房产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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