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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轻伤的应追究法律责任是多少

2023-05-29 15: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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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29 回复

专业分析:

互相伤害他人身体,都应当追究法律责任致人轻微伤的处行政处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相关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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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要根据罪名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或重伤的,才承担刑事责任,轻微伤不负刑事责任。但若是在寻衅滋事案件中造成两个人以上轻微伤的,则是要负刑事责任的。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故意伤害他人致轻微伤,不认为是犯罪,不能追究刑事责任,而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但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则能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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