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怎样赔偿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划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划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身体损伤程度来作出。伤残等级划分由司法鉴定机构作出,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一级伤残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植物状态;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球缺失;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