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贷款各大银行都有相关的产品可以申请,而且申请相对容易。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产评估价格的70%,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上浮10%到35%不等。 流程一般为: 1、准备材料并提交给银行; 2、银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与银行签订合同; 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银行放款。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您以及您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收入证明,如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薪金证明、投资收益证明、在工行或他行近6个月内的平均金融资产证明等; 3.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如装修合同等); 4.抵押房产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 5.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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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 流程有:1.抵押合同成立后向登记机关提供相关材料办理抵押登记。材料主要有: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4.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5.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要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买卖双方应当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约定好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然后,购房人本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应当到场确认,如果双方有配偶的,其配偶也应当到场;然后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审批过后,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以及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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