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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死刑情节规定

2023-07-06 20: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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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06 回复

专业分析:

我国刑法第205条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因此,是否给国家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是能否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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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造成我国税款的大量流失,破坏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一般处拘役或者最高三年有期徒刑,并处一定的罚金。如果虚开税款数额达到了十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处最低三年、最高十年有期徒刑,并处一定的罚金。如果虚开税款数额达到了五十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处最低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定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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