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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去的钱没欠条不还怎么办?

2023-03-09 16: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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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9 回复

专业分析:

1、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2、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4、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被拖欠钱款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暴力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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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首先出借人可与债务人商量是否可以补写欠条,债务人同意的,补写欠条即可,债务人不同意的,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如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求还钱。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首先与借钱的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当然可以起诉,但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你的诉求,法院可能会驳回诉讼请求。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亲自出具的借据,是有力的书证。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存在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起诉人的诉讼请求的。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亲自出具的借据,就是有力的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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