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诈骗案件派出所受理后办理的流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受理案件,报案人首填写《报案表》,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2、接受案件之后,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3、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5、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6、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作。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对口头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应当仔细地询问和讯问,并将内容写成笔录,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若有意见,应当允许更正,若认为无误后,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派出所受理案件流程如下:首先需要报案人先进行填写报案表,提供相关的一些材料和证据。然后在接受了案件之后,尽快的展开立案审查的工作,一般在七天里面做出立案。受理报案经过审查符合了立案的条件,经过了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对于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需要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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