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看他打你是否具有当场性,也就是说他是不是在你动手打他时被他打,如果具有当场性的话,他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因为你动手在先,侵犯对方的人身,他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但他将您打成重伤,超过了必要的防卫限度,属防卫过当,须负刑事责任。您可参考以下法条: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他伤害您不具有当场性,将您打成重伤的话,对方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您可以通过法律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针对别人拿刀砍我我还手是不是打他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他动手打你,是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拿刀砍伤,并且明显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可以看作为正当防卫。
在自身生命受到威胁时是可以自卫的,而且还要有度,不可以防卫过当,防卫过当也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没构成生命威胁,还击还是躲避,其实都是为避免自己继续受到伤害,但是结果会不一样。拿刀就不对了,应该属于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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