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离婚的诉讼中,原告和被告的权利是平等的。当事双方都有为自己辩解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针对什么情况下离婚法院判决原告和被告平等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被告可以起诉原告有: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反诉只能向受理此诉讼的法院提起;反诉与本诉讼必须相同的程序;反诉不能由其他法院管辖;本次诉讼的反诉及诉讼请求必须涉及事实。
法官一般会在法庭辩论环节对原告和被告进行询问,总体上法庭庭审的流程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