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以用人单位为被告,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针对工伤员工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哪个部门投诉,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投诉劳动仲裁,可以通过如下部门:向上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通过信访渠道投诉;集体上访;向该劳动局上级机关申请复议;该劳动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仲裁是解决合同纠纷的重要方式,申请仲裁后由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要成为仲裁员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劳动仲裁是法院的前置程序,是准司法程序,劳动争议的处理是一裁两审制,其不是行政部门,所以不存在不作为的问题。如果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对仲裁的违规违纪问题,可以向仲裁员所在的人社局的纪检监察室反映,会调查处理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