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委托拆迁是指房屋拆迁单位跨越城市接受委托拆迁的行为。办理异地委托拆迁应注意以下情况: 1、委托人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成为拆迁人;被委托人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成为房屋拆迁单位。 2、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签订房屋拆迁委托合同,出具委托书。房屋拆迁委托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3、必须办理委托合同鉴证。并且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未经鉴证的拆迁委托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4、房屋拆迁单位必须持有原批准发给《房屋拆迁资格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出具的外出拆迁证明,向房屋拆迁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房屋拆迁批准手续,方可实施拆迁。对于未经批准跨越城市承担委托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止拆迁、吊销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处罚。 5、应当在被拆迁的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理拆迁委托合同的鉴证和备案。办理鉴证和备案的主要原因是便于管理,防止纠纷出现。而在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理鉴证和备案,更有利于这一目的的实现。 6、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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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1、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 2、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 第二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1、单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 2、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合同法》第四百零九条(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1、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选任受托人的委托. 2、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再选任受托人的委托。
1、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2、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3、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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