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流动人口拟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3、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4、符合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5、《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二、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3、本人近期相片(相片标准: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背景色为白色的1寸证件照)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三、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领表》2、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
针对怎样办理居住证?,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居住证的办理方法如下:1、需要申请人持居住地方户主的身份证和居住家庭的户主户口本到公安派出所申领;2、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3、租房居住的由房主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