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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院公路、铁路建设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如何确定征地补偿的标准

2022-02-27 21: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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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7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重庆市高等级公路、铁路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规定》六、征占用国有森林地由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及林地管理的规定完善划拨报批手续,并向林业部门按下列标准缴纳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植被恢复费、林木及附着物、苗圃补偿费: (一)森林植被恢复费不分地区类别按每平方米2元缴纳; (二)林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并补偿为每亩6000元; (三)林木及附着物补偿不分类别合并补偿为每亩3000元,苗圃地补偿为每亩10000元。 七、征占用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及其他国有土地依法划拨使用。 占用已建成的公路、铁路和拆除市政基础设施,按原标准、原功能、原规模恢复。 八、拆迁农村村民住房采取自建住房、统建优惠购房、货币安置住房等方式予以安置。 (一)外环高速公路(上桥至童家子、童家院子至界石、界石至上桥)及其圈内的农村住房拆迁安置按照《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规定实行统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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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路征地补偿标准:1、各类征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和数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规定。2、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根据当地统计部门核定的最基层单位的统计年报和物价部门核定的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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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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